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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沙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六)(CLPSP17GZ09ZC31)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10 15: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市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沙医院牙科综合治疗台、空气压缩机、负压抽吸系统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707-100833-004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沙医院牙科综合治疗台、空气压缩机、负压抽吸系统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82,5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交货期

包组一

口腔科综合治疗台

10

人民币94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空气压缩机

1

人民币4.25万元

负压抽吸系统

1

人民币10万元

2.  项目编号:CLPSP17GZ09ZC31

3.  采购项目品目:A032023(口腔科设备及技工室器具)

4.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为配合采购人口腔科扩建所需配套设备采购。

5.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经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包组一(所有货物)可以采购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8.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9.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  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6.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7.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8.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9.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10. 本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其他资料均加盖公章并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   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  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

5.     提供下述资料之一: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注:

1)  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登入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点击网站右上方“立刻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L87651688y@163.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要求原件现场核查的项目不适用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到现场办理报名。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中“各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注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0月11日 至 2017年10月3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1031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710310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0 月 11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1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江小姐,李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1688-147,020-87651688-15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20-2290368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梁群燕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传真:020-87651698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市一人民医院)地址:广州市盘福路1号
联系人:付淑萍联系电话:020-81048099
传真:020-81048099邮编:51018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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