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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地方税务局浏阳市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10 15: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浏阳市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浏阳市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NXXZG2017-69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信

项目联系电话:0731-85118118-11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沙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长沙市白沙街1号

联系方式:刘信 0731-85118118-11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晗、祝婷 0731-8445226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8楼18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即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针对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5)其他说明: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②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近三个月”是指:2017年7月至2017年9月。 3.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0日 17:00 至 2017年10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changs.ccgp-hunan.gov.cn)、(www.csggzy.gov.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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