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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农业局现代渔业改造提升项目 (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10 15: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农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房山区农业局现代渔业改造提升项目 (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农业局现代渔业改造提升项目 (二标段)

项目编号:TCCX-2017-1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693519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农业局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7号

联系方式:胡先生010-8935874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010-6935196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控制金额

备注

1

展示缸

33

¥27.428079万元

(人民币)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2

展示台面

33

3

展示缸过滤系统

66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及以下条件: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 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42807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0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代理机构审查资质合格后,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农业局的委托,对北京市房山区农业局现代渔业改造提升项目 (二标段)所需的下述全新货物及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 500 元(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10日起至2017年10月17日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1日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农业局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7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10-8935874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传  真:010-69351968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邮箱:TCCX02@163.COM

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开户名(全称):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

账号:0100214000000001233

财务电话:010-69383352      

联系人:常女士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代理机构查验。经代理机构审查资质合格后,方可查阅、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记录证明文件(银行回执单或税务机构的回执);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④社保登记证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文件(银行回执单或社保机构的回执);

⑤法定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⑥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声明;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只有通过审查的投标人才能查阅、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以上资料由代理机构审核后,原件归还,复印件留存于代理机构备案。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备注: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若已办理五证合一的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另附说明。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房山区财政局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对外公开发布。未经招标人、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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