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县人民法院_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漠河县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漠河县人民法院_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漠河县人民法院_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MHC[2017]004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5768767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漠河县人民法院
地址:漠河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王鑫晶 138457663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女士 0451-57687676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1-1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漠河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漠河县人民法院_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计划编号:[2017]0036
项目编号:MHC[2017]0044
二、项目名称:漠河县人民法院_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内:727387.00元。
四、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全省法院音视频储存中心系统;
第二标段:电子led屏幕、电脑稳压器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供应商只需对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四、招标内容:电子led屏幕、电脑稳压器、无线路由器AP、POE交换机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交货地点:漠河县人民法院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日历天内交货
六、潜在供应商报名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3、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3.1提供供应商(作为制造厂商)的资格证明须附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满足生产供货能力的相关资料;
3.2提供供应商(作为代理商)的资格证明须附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3.3供应商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之日起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法人、项目负责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和近期的检验或检测报告;
7、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上报名: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7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 现场确认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确认及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提供供应商需携带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出具的近6个月在该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检查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并审核通过截图、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及本公告第六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前来报名,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公示时间:自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7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请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1--13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1日08:30-09:00止,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指定的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代理机构拒收。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十二、发布媒介: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十三、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1日09时00分。
十四、投标及开标地点: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漠河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漠河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鑫晶
联系电话:1384576634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1-13号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451-57687676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 10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六、潜在供应商报名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3、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3.1提供供应商(作为制造厂商)的资格证明须附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满足生产供货能力的相关资料;3.2提供供应商(作为代理商)的资格证明须附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3.3供应商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之日起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法人、项目负责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和近期的检验或检测报告; 7、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2.738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0日 15:53 至 2017年10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1--13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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