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直管房管理事务性服务采购项目(2017.11-2019.12)采购公告
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的委托,对 天河区直管房管理事务性服务项目(2017.11-2019.12)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6-201710-113719-0014
二、采购项目名称:天河区直管房管理事务性服务项目(2017.11-2019.12)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125,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物业管理的经营范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经验(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承诺不利用采购人委托管理的直管房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承诺书); 5、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完成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0月11日 至 2017年10月30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1号1216房(仅限办公用途))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1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1号国际银行中心1216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1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1号国际银行中心1216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0 月 11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1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林小姐 | 联系电话:020-8122471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20-85573108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1号1216房(仅限办公用途) |
联系人:姚利兰 | 联系电话:020-81224718 |
传真:020-81224719 | 邮编:510180 |
(三)采购人: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四楼 |
联系人:郭斌 | 联系电话:020-85641371 |
传真:020-85626891 | 邮编:5100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