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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二期第二阶段项目集成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第1次)(代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10 16: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二期第二阶段项目集成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第1次)(代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市新洲区政府预算单位分月政府采购计划(汇总)表,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的委托,对其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二期第二阶段项目集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JZB-ZCGC-2017-075

(二)项目名称: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二期第二阶段项目集成项目

(三)采购预算1509.21万元,最高限价为1509.21万元,投标报价超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1包:

(1)    项目包编号:1

(2)    项目包名称: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二期第二阶段项目集成项目

(3)    类别:工程

(4)    用途:视频监控

(5)    数量:1

(6)    简要技术要求: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二期第二阶段项目集成项目

(7)    采购预算1509.21万元

(8)    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

(9)   质保期:本次项目各系统运维期为三年,设备质保期为五年。

(10)  其他:无

2、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为无效投标。

3、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资格预审文件。

二、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1011日起至2017101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四楼)。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格式附后)一份。

2、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三、资格预审的内容、标准和方法: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包:

1)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甲级或乙级);

2)投标人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

3)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二)预审标准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申请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

(三)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能领取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四、需提交的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4、近三个月缴纳税收情况(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

5、近三个月缴纳社保情况(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6、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7、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五、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提交

(一)送达截止时间:20171018900-1000分。(北京时间)

(二)送达地点: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四楼)。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及单位证件必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密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相应的原件在审查时一次性提交,不允许补充或更正;未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未按时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全、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未按要求装订成册、或未按要求提交原件审验、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将被认定为不合格。

六、资格审查日期:2017年1018900-1000分。(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8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称: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

    址:武汉市新洲区新洲大街100

联 系 人:汪主任

    话:027-85398788

    真:027-85398788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称: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四楼

联 系 人:刘荡、王磊、江哲虎、刘华杰

    话:027-85870905

    真:027-85870905

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话:027-86923867

十、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10

 

 

 

 

 

 

 

 

 

 

 

 

 

 

 

 

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地址:

授权代表姓名: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注:

1、以上内容由供应商自行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以下内容需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否则报名无效。

报名登记时间:               

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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