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一中行政图书综合楼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10 11: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1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成安县一中行政图书综合楼电梯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93600070015
项目联系人:王壮壮
项目联系电话:18632009732
采购人:第一中学
采购人地址:成安县县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4695630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32009732
预算金额:72.06311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1月01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0-1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0-1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成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西侧报名区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成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1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由国家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参加本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由工信部认证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企业,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副本)、投标人需具有由国家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审查通过后方可报名。上述证件审查通过后方可报名,(注: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散装报名资料不予接收,证件携带不完整的投标单位报名将不予受理)。{注}根据:财库《2016》125号、法〔2016〕285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单位如是失信企业将被限制其投标活动。
采购数量:电梯采购3台;具体参数详见工程量清单。
技术要求:详见标书
备注:
项目名称:成安县一中行政图书综合楼电梯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93600070015
项目联系人:王壮壮
项目联系电话:18632009732
采购人:第一中学
采购人地址:成安县县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4695630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32009732
预算金额:72.06311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1月01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0-1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0-1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成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西侧报名区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成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1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由国家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参加本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由工信部认证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企业,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副本)、投标人需具有由国家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审查通过后方可报名。上述证件审查通过后方可报名,(注: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散装报名资料不予接收,证件携带不完整的投标单位报名将不予受理)。{注}根据:财库《2016》125号、法〔2016〕285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单位如是失信企业将被限制其投标活动。
采购数量:电梯采购3台;具体参数详见工程量清单。
技术要求:详见标书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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