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数据整合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恒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蛟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蛟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数据整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蛟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数据整合项目
项目编号:20170920Z10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云岚
项目联系电话:0432-6722715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蛟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蛟河市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李海鹏 0432-675450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恒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魏云岚 0432-67227157
代理机构地址: 蛟河市民主街政府11号住宅楼1-2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编号:20170920Z10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蛟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数据整合项目已由蛟河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蛟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不动产数据整合。(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一个标段。
2.3采购项目的用途:专项。
2.4计划合同履约日期(或服务期限):2018年底内完成所有项目内容。
2.5交货(使用)地点:采购人制定地点。
2.6质量(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专业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包括: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受贿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F)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G)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16时00分止。
4.2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上午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8楼804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纸质标书为辅。
5.3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www.jlsggzyjy.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2-63688321、4008503300、13578503829、15143209036。
6、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2.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恒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720622011015200000597。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蛟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公地址:蛟河市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李海鹏 联系电话:0432-6754509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蛟河市民主街政府11号住宅楼1-201
联 系 人:魏云岚 电话:0432-67227157
日 期:2017年10月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包括:(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受贿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F)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G)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09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8楼804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