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玄武岩碎石采购项目/松原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球墨铸铁井盖采购项目/松原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人行道火烧板采购项目
松原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玄武岩碎石采购项目;松原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球墨铸铁井盖采购项目;松原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人行道火烧板采购项目已由编号为项目采购X[20170922]-0365号文件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松原市市政工程管理局;资金已落实(资金性质为财政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长春中建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松原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松原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玄武岩碎石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CZJSYFGS-2017-9);
松原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球墨铸铁井盖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CZJSYFGS-2017-10);
松原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人行道火烧板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CZJSYFGS-2017-11)。
2.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采购内容、预算、项目完成期限及付款方式:
标段 | 采购内容 (数量、性质) | (万元) | 项目完成期限 | 付款方式 |
一 | 玄武岩碎石 | 125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60日内到货并安置完毕 | 验收合格后付款 |
二 | 球墨铸铁井盖 | 44.15 | ||
三 | 人行道火烧板 | 42 |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所投项目的相关内容。
2、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每日9 时至11时30分; 13 时至16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等资格证明文件、由检察院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需携带2014-2016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2014至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至少一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2016年度税收证明: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2016年度社保证明: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社会保险凭据。)等由营业执照上所标明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持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长春中建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标书发售处(松原市乌兰大街3168号金域国际13号楼307室)。
3.发售方式:购买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 价:一标段每套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整;二、三标段每套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1日9时00分。
六、开标地点:长春中建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楼(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七、投标保证金:一标段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2.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二、三标段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0.8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原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联系人:乔女士
地 址:松原市
联系电话:0438-683200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中建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5584565977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楼(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松原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