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综合检务服务中心警示教育基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综合检务服务中心警示教育基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综合检务服务中心警示教育基地项目
项目编号:GXBSZC2017-G2-048-H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6-2988992/134816987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吴 工181776962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0776-2988992/13481698708
代理机构地址: 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锦华尊府逸景 A 区 1 栋二单元206 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招标编号: GXBSZC2017-G2-048-HS
报建号(如有): /
建设地点: 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民福村
建设规模: 新建预防职务犯罪和警示教育基地,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框架结构三层。(具体范围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 约504万元
要求工期: 150 日历天,定额工期 15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包括土建、安装工程等(具体范围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业绩要求:无要求。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09日 08:00 至 2017年10月1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锦华尊府逸景A区1栋二单元206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至 2017 年 10 月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 隆林各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开具的有效刷卡证明、授权委托书、由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本公告时间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到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锦华尊府逸景A区1栋二单元206号)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0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0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锦华尊府逸景A区1栋二单元20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