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春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长春新区党办(人才办)户外广告宣传牌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共长春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新区党办(人才办)户外广告宣传牌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党办(人才办)户外广告宣传牌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EITCL-JL-CZHW-17096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6197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长春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 0431-8133576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0431-8861978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CZHW-17096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党办(人才办)户外广告宣传牌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XQZC2017-035号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受采购人中共长春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党办(人才办)户外广告宣传牌采购项目;
2.2采购预算:财政资金32万元;
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招标范围:长吉高速去往龙嘉机场收费站100米内的立柱广告牌,总面积200平方米以上;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3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须携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到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二楼招标四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9时30分整,接收地点为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二楼公共资源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新区政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共长春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31-81335764
监 督 人: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电话:0431-81335709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431-8861978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3.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09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13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二楼招标四部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二楼公共资源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