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生命线实时监测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前端感知设备巡检维护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城市生命线实时监测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前端感知设备巡检维护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城市生命线实时监测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前端感知设备巡检维护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GXTC-17780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伟哲、马晓晴
项目联系电话:010-87235364、872350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80号
联系方式:于晔010-6605507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伟哲、马晓晴010-87235364、8723500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3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预算 | 服务周期 |
1 | 城市生命线实时监测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前端感知设备巡检维护项目(二次) | 项 | 1,869,620元 | 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的供应商作为投标人。2、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项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6、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具有内部保密管理制度及条件。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为本项目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投标。8、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9、“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未进入相关黑名单或未有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内,复印件加盖公章);10、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4年9月1日-2017年9月1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6.96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9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1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一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加盖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打印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见后)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地下一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