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全国毒品检验网络实验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全国毒品检验网络实验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全国毒品检验网络实验室项目
项目编号:0702-1741CITC5G9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艳华、陈刚
项目联系电话:010-63348488、849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7号
联系方式:010-662695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6334849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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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用途:信息化建设 | ||||||||||
简要技术要求: 基于大数据和AI技术,构建一个有关毒品实验室领域的信息化平台,为打击毒品犯罪提供一种强大的专业手段。具体基于中心毒品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从3个方面来构建毒品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全国毒品检验网络实验室(可另称为:毒品实验室智能化大数据平台),主要实现:一是以毒品实验室智能化、自动化处理为核心的毒品智能实验室系统,构建实验室自有的毒品智能实验室毒品实验单个数据库,用于毒品实验室本身;二是以毒品实验室信息共享为核心的毒品网络实验室共享平台,构建毒品网络实验室毒品实验共享数据资源池,用于各参与毒品网络实验室的信息共享服务;三是以毒品实验室大数据为核心的毒品实验室大数据平台,构建毒品实验室毒品实验大数据资源池,用于全国各级禁毒和刑侦部门以及战线民警使用,为现场提供智能化大数据信息辅助服务。 | ||||||||||
招标项目的性质:政府采购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4、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9.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9日 16:00 至 2017年10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www.china-tender.com.cn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电子文件已经加盖采购代理机构电子印鉴,具有法律效力。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10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电子文件已经加盖采购代理机构电子印鉴,具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9月30日上午9:00时到2017年10月13日下午16:00时。
(3)供应商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后,可在网上浏览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如需购买,应按照网上操作流程在线购买。标书款到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现场交款(现金)。标书款发票在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领取。
(4)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
(6)联系电话:
网上操作技术支持:010-63348126/8303/8359,联系人:洪先生
标书室:010-63348281,联系人:杜先生
(7)标书室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 时。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招标公告期限: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段艳华、陈刚 010-63348488、8493 联系人:段艳华、陈刚 传真:010-63373561 邮箱:chengang@citc.genertec.com.cn |
详见附件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