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防汛隐患消除工程前期工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防汛隐患消除工程前期工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防汛隐患消除工程前期工作项目
项目编号:TC170R5TJ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蒙
项目联系电话:621082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路1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 859730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蒙 6210828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第一包 | 2018年朝阳区防汛隐患消除工程前期工作(勘察) | 750000.00 |
第二包 | 2018年朝阳区防汛隐患消除工程前期工作(设计) | 750000.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有关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第一包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第二包投标人应具备水利设计乙级资质。(3)能够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4)依据【法(2016)28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9日 10:00 至 2017年10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20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9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并满足相关规定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 %后参与评审。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4、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不与第1条叠加。
6、招标采购单位将在开标前一天至投标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