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碧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临清市碧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临清市碧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2017-037
三、采购项目情况:
序号 | 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临清市碧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 5、参与投标的企业需提供本企业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或劳资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参与投标的企业需提供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335.48 |
1、时间: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1日(含)前的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临清市红星路中段飞达大厦东邻)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3、方式:现场购买;
1)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在册人员,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2017年1月1日至今不低于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企业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注:请另附一份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便查询使用。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0月19日08时30分至2017年10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温泉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市人民法院对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0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温泉路与曙光路交叉口,人民法院对过)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临清市碧水污水处理厂
地 址:临清市
联系 人:郝主任
联系方式:13969512721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临清市红星路中段飞达大厦东邻
联系人:于红艳
联系电话:18663532655
八、特别说明
1、有借用资格、转包工程、造假行为的报价人,一经发现没收其报价保证金,成交的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取消本次成交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临清境内的采购项目,并予以通报。
2、采购人和成交商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文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2xXp64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