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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上海航道处上海航道处10米方趸建设(含抛投)及宁道趸37电路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28 10: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长江上海航道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航道处10米方趸建设(含抛投)及宁道趸37电路安全隐患整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航道处10米方趸建设(含抛投)及宁道趸37电路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项目编号:JJJS2017-1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君炜

项目联系电话:021-51185209;186518861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江上海航道处

地址:上海市黄埔区复兴东路248号1503室

联系方式:唐君炜 021-51185209;186518861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殷志鹏 13667027857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建设大厦九楼招标代理中心办公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上海航道处10米方趸建设(含抛投)及宁道趸37电路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采购内容:

标包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采购限价(万元)

技术要求

10米方趸建设(含抛投)

1

130.00

详见招标文件

宁道趸37电路安全隐患整改

1

18.70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开标前近6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缴税凭证、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2)其他要求:一标包:①具有中国船级社或船舶检验局颁发的船舶建造资质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投标人具有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船排,并能及时提供良好的趸船建造服务和技术支持(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③具备在江苏省靖江市丹华港不超过260公里范围内的修理条件(提供百度地图截图,需显示具体公里数);④建造场所航道水深、最小净空高度等满足船舶安全进出、停泊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二标包:①具有中国船级社或船舶检验局颁发的船舶维修能力认可证书或建造资质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投标人满足项目要求,及时提供良好的船舶修理服务和技术支持(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③具备在江苏省南通市南通港不超过260公里范围内的修理条件(提供百度地图截图,需显示具体公里数);④修理场所航道水深、最小净空高度等满足船舶安全进出、停泊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3)具有股权投资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8.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8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9楼招标代理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或以电邮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以电邮方式获取的,应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电邮地址:824688323@qq.com)。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应携带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及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到江西省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9楼招标代理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或以电邮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以电邮方式获取的,应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电邮地址:824688323@qq.com)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8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8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南京望江楼宾馆(南京市下关区江边路2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标包(售后不退);

2、现场踏勘

一标包:

踏勘时间:2017年10月12日下午2:30时,踏勘地点:靖江丹华港航道码头。

二标包:

踏勘时间:2017年10月12日上午10:00时,踏勘地点:宁道趸37(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江山路)。

招标人统一组织一次现场踏勘。请投标人务必按时参加集中踏勘,且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负责。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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