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伊通满族自治县参改单位公务车辆评估拍卖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伊通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伊通满族自治县参改单位公务车辆评估拍卖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参改单位公务车辆评估拍卖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GZ-CZHW-170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6963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赵先生 0434-42010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工 0431-81696339
代理机构地址: 解放大路810号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项目编号:JLGZ-CZHW-170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参改单位公务车辆评估拍卖机构采购项目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编号为采购D【20170925】-0005号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参改单位公务车辆评估拍卖机构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
2.3服务期:此次招标服务期限3年;
2.4招标范围:
一标段:资产评估机构入围;
二标段:拍卖服务机构入围 。
2.5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一标段: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产评估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3二标段:具备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明材料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二标段8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26日9时30分整,接收地点为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434-420106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解放大路810号7楼
联 系 人:田工
电 话:0431-8169633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一标段: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核发的资产评估或价格评估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二标段:具备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8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10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明材料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