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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S38线王格尔塘至夏河(桑科)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社会资本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28 11: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S38线王格尔塘至夏河(桑科)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社会资本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JGN-001

采购预算:68.39亿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8线王格尔塘至夏河(桑科)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S38线王格尔塘至夏河(桑科)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发改交运[2017]482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由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以州政函[2017]113号文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招标人是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工程概况

本项目的路线起点为夏河县王格尔塘镇汪塘村,终点为桑科乡桑科村,路线全长41.538Km,全线设置特大、大桥11896m/26座,中桥132m/2座,涵洞59道;隧道14250m/9座;互通立交3座,分离式立交2座,涵洞式通道12道,小桥式通道2道;高速公路管理所1座;全线共设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2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站1处,隧道变电所11处。全线设置完善的交通标志、标牌和标线工程等安全设施及绿化美化设施。

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8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m。

2.1.2特许经营期: 28年,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两个阶段,其中:

建设期:3年,自开工日起至项目交工日止。

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25年(自政府批准收费之日起计),PPP项目合同中对收费期延长或抵扣的情况另有约定时从其约定。

2.2 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S38线王格尔塘至夏河(桑科)公路工程的社会资本合作人,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2.2.2款。

2.2.2本项目整体上采用PPP模式中的DBFOT(即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模式),即社会资本负责项目设施的设计、建设、融资、运营,并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将有关设施无偿交还给州交通局或政府指定机构。根据本项目的运作方式,本项目的回报为使用者付费。

在合作期限内,政府方的出资代表将与中标社会资本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实施。

合作双方成立的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届满后,应将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设的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州交通局。

2.2.3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8.39亿元(最终以批复概算为准),资本金确定为20.49亿元,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政府将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为甘南州文化旅游交通建设集团、夏河县文化旅游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出资共8.19亿元,为项目资本金的40%;社会投资人出资额为12.30亿元,为项目资本金的60%,资本金出资时间为:项目建设期。除此之外的项目建设资金均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筹集。

在项目建设期间,由于设计变更、物价上涨(或降低)等原因造成项目总投资增加(或减少)的,项目公司相应增加(或减少)融资额度,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股权比例不变,项目资本金不变。

2.2.4 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拟采购的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勘察设计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勘察设计服务将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 2016年末总资产不低于50亿(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

3.1.3 近三年(2014、2015和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财务状况良好,2016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

3.1.4 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13亿元人民币,融资能力不低于48亿元人民币;

3.1.5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甘肃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3.1.6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提供或勘察设计服务的社会资本的资质和能力要求为:

1、施工能力:

(1)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及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五年以来(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竣(或交)工日期为准),完成过以下业绩:

1)至少完成过1座全长3000m及以上(单洞不累加)特长隧道的施工。

2、勘察设计能力:

(1)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以及公路行业(公路、特长隧道、特大桥梁、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 近五年以来(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批”时间为准,下同),完成过以下业绩:

1)累计独立完成100km及以上高速公路的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2)累计独立完成100km及以上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收费、监控、通信、房建工程等)的勘察设计工作;

3)至少完成过1座全长1000m及以上特大桥梁的勘察设计工作;

4)至少完成过1座全长3000m及以上(单洞不累加)特长隧道的勘察设计工作。

注:如同一项目中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房建、交安等工程,则均可累计认定。施工业绩证明应提供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勘察设计业绩证明应提供勘察设计合同,批复文件和项目业主证明。

3.2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2.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内部不受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2.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总资产、净资产、2016年末资产负债率按照联合体牵头人确定;投资能力按联合体各方净资产数值总和为准;融资能力按“银行授信额度或银行存款证明”、“银行贷款意向书”、“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方案”等证明确定,按照联合体各方总和累加为准。

   3.2.4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3.1.1、3.1.5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3.2.5联合体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提供或勘察设计服务的,成员中必须有满足本公告第3.1.6款要求的企业。

联合体成员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或施工的,3.1.6款中要求的资质、业绩按照联合体成员中负责相应工程内容(设计或施工工作)的单位资质、业绩确定,即承担设计或施工的单位需满足3.1.6款中要求的设计或施工资质、业绩要求。

3.3凡在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最新信用评价中,被评为C级或D级或曾被评为C级或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投标人应予以配合。

3.5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请投标人于20179280000分至20171010235959秒(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期为五个工作日)登陆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nggzyjy.com/)在线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 n × 24 小时,n≥5 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4.2 信息注册: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参与投标。

首先登陆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 gnggzyjy.com/),其次点击网站右上方“用户注册”,选择用户角色,填写相关信息,最后点击注册。然后投标人需要去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数字证书(购买时携带的相关资料点击网站右上方“证书申请”栏下载获得,证书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若有问题,请电话咨询:0941-821116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电子邮箱huajiezhaobiaosibu@126.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026111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至时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地址: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通钦街539<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北楼>)。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仅指联合体牵头人)、经办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近三年(2014、2015和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原件、银行保函原件(如有)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备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近三年(2014、2015和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原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体名称

网址

《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gnggzyjy.com/

《甘肃政府采购网》

http://www.gszfcg.gansu.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7. 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

7.1参加本项目投标将需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金额:50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取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约定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投资人项目资本金出资额的5,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函。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沿河路199号

电话:0941-8213578

联系人:贡保甲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07室

联系人:周杰兰立松

电话:15120086539

传真:010-84896937

邮箱:huajiezhaobiaosibu@126.com

监管部门:甘南州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8215102

监管部门: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8213162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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