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28 11: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5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永年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93450020001
项目联系人:付静
项目联系电话:13483096556
采购人:永年县公安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永年区临洺关镇新洺路9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6932718
代理机构:河北晶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邯山区滏河南大街288号新东方城市广场商业区A座20层A-20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483096556
预算金额:4626.32720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0月25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9-2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0-1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区(永年区露禅大街政务服务中心三层)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3、供应商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证书、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壹级资质,外省企业必须持有河北省公安厅或河北省安防学会的备案证明资料;4、供应商须实地考察邯郸市永年区公安局已经建设的视频侦控大队天网工程视频监控平台及前端监控设备,且出具该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设备的联网无缝对接承诺书,确保无缝连接;5、供应商为销售代理商应具有主要设备(前端监控设备、服务器、后台扩容设备、云存储、LCD拼接屏、视侦平台、网络设备、安全设备、人脸抓拍机及服务器)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唯一授权函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以优先接受报名为准,不再接受其他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报名;6、基础通信运营单位或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单位的分公司可参加投标,如联通、电信、移动、广电;7、供应商须具备网络数据传输线路的建设及维护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设备和人员的证明材料;8、供应商须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7年1月至今财务状况报表、2017年上半年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近三个月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及被授权人)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10、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开具。本市咨询电话:0310-2990706。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3、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证书;4、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壹级资质;5、外省企业必须持有河北省公安厅或河北省安防学会的备案证明资料;6、出具该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设备的联网无缝对接承诺书;7、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应具有主要设备(前端监控设备、服务器、后台扩容设备、云存储、LCD拼接屏、视侦平台、网络设备、安全设备、人脸抓拍机及服务器)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唯一授权函原件;8、具有提供网络数据传输线路的建设及维护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设备和人员的证明材料;9、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7年1月至今财务状况报表、2017年上半年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近三个月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及被授权人)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10、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与营业执照相符的法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A4)一份,到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区(永年区露禅大街政务服务中心三层)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电话:0310-6633123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项目名称:永年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93450020001
项目联系人:付静
项目联系电话:13483096556
采购人:永年县公安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永年区临洺关镇新洺路9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6932718
代理机构:河北晶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邯山区滏河南大街288号新东方城市广场商业区A座20层A-20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483096556
预算金额:4626.32720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0月25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9-2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0-1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区(永年区露禅大街政务服务中心三层)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3、供应商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证书、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壹级资质,外省企业必须持有河北省公安厅或河北省安防学会的备案证明资料;4、供应商须实地考察邯郸市永年区公安局已经建设的视频侦控大队天网工程视频监控平台及前端监控设备,且出具该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设备的联网无缝对接承诺书,确保无缝连接;5、供应商为销售代理商应具有主要设备(前端监控设备、服务器、后台扩容设备、云存储、LCD拼接屏、视侦平台、网络设备、安全设备、人脸抓拍机及服务器)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唯一授权函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以优先接受报名为准,不再接受其他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报名;6、基础通信运营单位或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单位的分公司可参加投标,如联通、电信、移动、广电;7、供应商须具备网络数据传输线路的建设及维护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设备和人员的证明材料;8、供应商须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7年1月至今财务状况报表、2017年上半年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近三个月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及被授权人)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10、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开具。本市咨询电话:0310-2990706。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3、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证书;4、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壹级资质;5、外省企业必须持有河北省公安厅或河北省安防学会的备案证明资料;6、出具该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设备的联网无缝对接承诺书;7、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应具有主要设备(前端监控设备、服务器、后台扩容设备、云存储、LCD拼接屏、视侦平台、网络设备、安全设备、人脸抓拍机及服务器)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唯一授权函原件;8、具有提供网络数据传输线路的建设及维护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设备和人员的证明材料;9、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7年1月至今财务状况报表、2017年上半年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近三个月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及被授权人)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10、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与营业执照相符的法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A4)一份,到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区(永年区露禅大街政务服务中心三层)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电话:0310-6633123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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