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怀柔分局(本级行政)2016年怀柔区长哨营乡杨树湾村及四道河村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016年怀柔区琉璃庙镇得田沟村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016年怀柔区喇叭沟门乡孙栅子村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介)受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怀柔分局(本级行政)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怀柔区长哨营乡杨树湾村及四道河村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016年怀柔区琉璃庙镇得田沟村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016年怀柔区喇叭沟门乡孙栅子村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年怀柔区长哨营乡杨树湾村及四道河村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016年怀柔区琉璃庙镇得田沟村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016年怀柔区喇叭沟门乡孙栅子村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项目编号:XM-0022337102170911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慧晶、薛建伟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6388、626882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怀柔分局(本级行政)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7号
联系方式:谢定伟010-696870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介)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慧晶、薛建伟010-62686388、6268825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编号:1741STC61337。本项目为1个包,包含3个治理区。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采购总预算金额,同时每个治理区的报价也不得超过其采购预算金额。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3)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B本),具备水文或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60.66325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7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报名方式:潜在投标人请携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若潜在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以上材料,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还应提供如下资料:①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同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并制作成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1211504881@qq.com)。②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同时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8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8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北京市财政局网站(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本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购买标书联系人及电话:龚亚昭,010-62686384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支持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不接受进口产品,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