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看守所、拘留所升级改造软硬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临清市看守所、拘留所升级改造软硬件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CJF2017-LQ-039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临清市看守所、拘留所升级改造软硬件采购项目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叁级(含)以上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有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网络摄像机、交换机、对讲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依据GB/T 28181-2016《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检测出具的由生产厂家送检的检测报告,投标产品的型号必须与检测报告中的设备一致(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10.1688万元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09月28日08时00分至2017年10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临清市青年路东首路北)。
3.方式:直接到指定地点领取,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证书、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近1年(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有效的社保证明、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①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②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售价: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0月17日09时00分至2017年10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温泉路中段,市法院对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10-17 09:30:0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温泉路中段,市法院对过)
七、联系方式
地 址:临清市先锋路
联系人:赫队长 15006352619
2.招标代理机构: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临清市青年路东首(财政局东200米路北)
联系人:李素瑞 0635-2420908/15698291998
八、特别说明
1.严禁分包、转包项目。
2.有假借资质、转包项目、业绩造假行为的投标人,一经发现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或报价保证金,中标的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并列入投标企业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临清境内的采购项目,并予以通报。
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的规定,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文件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i57q4DZ
发布人: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