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车辆保险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28 08: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编号:SXCG20170905-1
一、采购内容:40辆纯电动公交车进行车辆保险采购,采购期:2年 ;预算:100万元/年 ,合计200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2.1.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时需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近期纳税相关材料和近期缴纳社保相关材料);
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场所照片或技术人员名单);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投标时需自行提供);
2.2投标人资质要求:拥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标书);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7年10月10日 17 时 30分;
3.2获取渠道: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均可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http://www.shxzgj.cn/sxweb/门户网站投标单位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QQ群:172359788),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参加投标。
3.3特别提示:
3.3.1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报名;
3.3.2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结束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4万元 。请于2017年 10 月 19 日 8 时 00 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结算卡,省、市分(支)公司基本账户均可)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特别提示:若本项目非首次发布采购公告的,无论投标人是否首次参加本项目投标,均需按本次规定的保证金缴纳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户 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账 号: 20000302024910300002950;
开户行:安徽省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 年 10 月 19 日9 时 00 分,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第二开标室(黄山市歙县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歙县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安徽华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歙县七里头 代理机构地址:歙县紫云路90号
联系人:洪女士 联系人:洪女士
联系方式:0559- 6535536 联系方式:0559- 6519799
七、监督
监督部门: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9- 6534651
歙县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安徽华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9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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