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公安局监管大队拘留所、看守所监室等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临清市公安局监管大队拘留所、看守所监室等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LCJF2017-LQ-042
三、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临清市公安局监管大队拘留所、看守所监室等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38.09万元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09月27日08时00分至2017年10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临清市青年路东首路北)。
3.方式:直接到指定地点领取,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①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②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售价: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0月17日13时30分至2017年10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温泉路中段,市法院对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10-17 14:00:0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温泉路中段,市法院对过)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临清市公安局监管大队
地 址:临清市
联系人:赫队长 15006352619
2.招标代理机构: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临清市青年路东首(财政局东200米路北)
联系人:李素瑞 0635-2420908/15698291998
八、特别说明
1.严禁分包、转包工程。
2.有假借资质、转包工程、业绩造假行为的投标人,一经发现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中标的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并列入投标企业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临清境内的采购项目,并予以通报。
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的规定,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文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hLhmqO
发布人: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