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妇幼保健院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庆安县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庆安县妇幼保健院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庆安县妇幼保健院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YZB(W)-公-20172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22152、82346678、82342678转80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庆安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庆安县
联系方式:马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0451-82322152、82346678、82342678转8006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庆安县妇幼保健院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YZB(W)-公-2017203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庆安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庆安县妇幼保健院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庆安县妇幼保健院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DYZB(W)-公-2017203
三、资金性质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 8,500,000.00元(第一包:3,000,000.00元;第二包:5,500,000.00元)
四、招标内容:(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包:婴儿车、治疗车、担架车等
第二包:心电分析系统、推注泵、输液泵等
注:本项目共有2个标包,各供应商可就本项目上述标包中的任意标包报名,但只可中标其中1个标包。
五、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
交货(使用)地点:庆安县妇幼保健院。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报名时须提供有审核“已入库”字样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代理机构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相类似的经营范围(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3)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可在评标现场与生产厂家核实);
(4)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及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5)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
(6)第二包供应商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证及注册登记表;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凡符合第七项“供应商资格要求”者,请于2017年09月26日至2017年09月30日9:00-11:00,13:30-15:30持单位介绍信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第七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的全部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报名,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包,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供应商,投标报名时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十、标前答疑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投标及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合格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地点: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开标大厅。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采购单位:庆安县妇幼保健院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51-82322152、82346678、82342678转8006
传 真:0451-82322152、82346678、82342678转8014
邮政编码:150090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09月2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七、供应商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报名时须提供有审核“已入库”字样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代理机构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相类似的经营范围(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3)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可在评标现场与生产厂家核实);(4)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及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5)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6)第二包供应商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证及注册登记表;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1、凡符合第七项“供应商资格要求”者,请于2017年09月26日至2017年09月30日9:00-11:00,13:30-15:30持单位介绍信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第七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的全部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报名,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包,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供应商,投标报名时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30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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