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船艇修理厂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船艇修理厂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船艇修理厂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船艇修理厂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LQ2017210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1-6303766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船艇修理厂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联系方式:林警官/139502705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欧小姐/0591-6303766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服务年限 | 中标 家数 | 报价下浮率(%) | 预算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
1 | 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船艇修理厂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1年 | 1 | ≥15% | 15 | 3000 | 详见第三章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所述货物(服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1)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备所投合同包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应为具备三类及以上机动车整车维修经营许可证的维修单位,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投标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5)投标人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打印件(或网络截图);7)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胶装在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可附复印件,该函在开标当日应保持有效;若开具该函所在地检察机关有特殊要求或规定可不出具原件的,应随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如官方网站公告等);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7日 08:30 至 2017年10月1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A. 现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可至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 B. 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务必先电话联系。按照本项目相关网站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的我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标书款至我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等)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告厅(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一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