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17-ZS2286杏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电力自控公开招标公告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杏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电力自控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杏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电力自控
项目编号:2017-ZS228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9776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先生 0592-2297762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杏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电力自控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有效复印件。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前述资质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指高压柜、低压柜、变压器、超声波液位计、电磁流量计、污泥浊度/浓度仪、污泥界面仪、溶解氧仪、还原氧仪、氨氮分析仪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配合安装函(主要设备制造商指本次投标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合作生产制造商)。原厂制造商有项目配合安装函自有格式的可使用自有格式,无自有格式的可参考招标文件附表。5、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建造师资格,并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6、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7、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对投标人和本项目规定的其他要求。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6日 18:37 至 2017年10月09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0月9日(节假日除外)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传真:0592-2212277/2231155 |
采购文件售价: | 500元/套,图纸清单另计 |
其他: | 一、E - mail:532609844@qq.com 开户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账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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