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南宁教育园区综合管廊东片区一期工程总承包(EPC)(ZHGX-2017-142)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广西武鸣东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教育园区综合管廊东片区一期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教育园区综合管廊东片区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ZHGX-2017-1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0266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西武鸣东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武鸣区标营新区兴武大厦
联系方式:李工 0771-62510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0771-202662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三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教育园区综合管廊东片区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南宁市武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武发改字【2017】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武鸣东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 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南宁市武鸣区南宁教育园区东片区
建设规模:南宁教育园区综合管廊工程拟规划建设双舱干支线混合型综合管廊33.451 千米,单舱线缆管廊15.823 千米。东片区一期工程主要包括范围为长岗大道东段、长庆路东段、经6 路、经7 路、经8 路、经10 路。一期工程建设综合管廊共计10.022 千米,其中干支线混合型综合管廊(双舱)8.341 千米(包含:经6 路1.535 千米、经8 路1.757 千米、长庆路东段2.857 千米、长岗大道东段2.192 千米);缆线管廊1.681 千米(包含:经7 路1.088 千米、经10 路0.593 千米)。
合同估算价:90484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095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
招标范围:包括武鸣管廊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具体内容:(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包括红线范围内的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建筑、结构、装修、消防、给排水、电气、室外配套等所有的设计内容;(2)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3)设备(货物)采购、运输、装卸、保管以及设备的试验、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和备品配件、专用工具及相关的资料的提供及相关人员培训;(4)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档案管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总负责人不能同时兼任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 3 人。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超过 三 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 1 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工程总合同额3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3.6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7日 9 时至2017年10月9日 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gxnnzbw/)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9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可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相关资料。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 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设计阶段的设计费的10% ,施工阶段的施工总价的10%。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net/gxnnzbw/)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投标办公室 0771-6227863
南宁市武鸣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0771-6236997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武鸣东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南宁市武鸣区标营新区兴武大厦 |
|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三楼 |
联系人:李工 |
| 联系人:严工、李工 |
电 话:0771-6251058 |
| 电话: 0771-2026629、13878691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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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0771-5300530 |
2017年9月2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总负责人不能同时兼任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职称。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 3 人。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超过 三 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 1 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工程总合同额3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3.6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48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7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0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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