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中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扶沟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扶沟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扶沟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扶财采购【2017009027】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标包划分
1.扶沟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采购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病毒探针、网络异常分析设备
二标段:办公设备
4.采购内容:病毒探针、网络异常分析设备及办公设备(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各标段须另提供
一标段:
(1)投标人须提供网络异常分析产品的国家信息安全评测中心颁发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评测证书》、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提供病毒探针产品的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产品军用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版权局颁发的防病毒软件著作权证书。
二标段:
(1)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打印机、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2)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以来同类业绩合同一份(100万以上)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4.供应商须提供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投标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投标商任职的不同投标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30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中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周口市万达熙龙湾3号楼1单元301)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每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各项资质证书及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除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外还需持有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9时0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周口市七一路和五一路莫泰168酒店12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无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9时00分
开标地点:周口市七一路和五一路莫泰168酒店12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 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扶沟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徐继生
联系电话:136039461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芳
地址:周口市万达熙龙湾3号楼1单元301
联系电话:0394-8535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