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万丰果品有限公司T2015P01地块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二次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厦门协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厦门万丰果品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T2015P01地块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二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T2015P01地块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XC采招[2017]01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50518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万丰果品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荏畲村水路99号
联系方式:谢工180398099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协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小姐05925051812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里万达广场C1座1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T2015P01地块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二次公告)的施工,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新安装500KVA型箱变1台、315KVA型箱变1台、UPS不间断电源共2台、新敷设YJV22-8.7/15-3*70型高压电缆共95米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组织施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最近一期(季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需提供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税务登记证、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投标人已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说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检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6.265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7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协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万达广场C1座17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协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万达广场C1座17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