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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中医院病房楼装修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26 19: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清丰县中医院的委托,就清丰县中医院病房楼装修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招标编号:HNDHPY-2017-0901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清丰县中医院病房楼装修工程二次
2、项目概况:四至九层办公区域及办公室吊顶、病房内装修、一楼大厅装修安装工程
3、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和县财政
4、总投资金额:约 140万元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清单)
7
、计划工期:
31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
2.4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
2.5
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的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
2.6
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2.7
业绩要求:2014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具有装修装饰工程业绩至少一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需进行网上查询,查不到的按无效标处理,附中标通知书、从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截图、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2.8财务要求: 2015年、2016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需提供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9
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进行网上查询。查询规定:近一年内(截止开标时间前365天内),在本地区本行业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指信用中国网站,包括正在清丰县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示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网上下载截图并接受核查,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
2.10
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2.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926—201710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取资格后审,报名地点:到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丰县政通大道279号工商银行二楼)报名。

2、报名时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装订并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加贴密封条,密封条上及封套封口处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的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

注:①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原件及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及开标时提供的原件资料可比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多,但不可少)
②须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函(格式自制,密封在封套内)。报名函要求说明报名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资质、授权委托人姓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公司本单位人员)等内容。
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并携带报名资料(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密封)进行报名,否则不接受其报名。

4、澄清答疑领取及招标控制价:通知将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请投标人查阅,并按通知时间进行领取,因未及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

5、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102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20000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内(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六、纳税要求:中标人须将本工程项目的全部税金在清丰县税务部门缴纳。
七、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中医院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13839313969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673373628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201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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