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中介机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评审中介机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YAZCXG2017-78
二、项目名称:延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中介机构采购(10家)
三、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金额:
项目内容(共分一个标段):延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中介机构采购(10家)(具体内容、数量、技术要求详见第三部分载明内容);
四、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和和工商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的执业甲级资质(原件);
2.法人代表直接投标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非法人代表投标的,须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 在延安市市区有常设机构和人员(提供市区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原件);
4. 近三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原件);
5. 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投标人连续三年在陕西省内独立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业绩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证明同时具备为准,提供原件));
6.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投标人连续三年在陕西省内独立完成财政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工作的业绩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证明同时具备为准,提供原件)。
注:1、2016年已入围延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中介机构本次不得报名参加投标。
2、以上资质及证明文件须对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投标人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乃至定标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不合法或不真实,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壹套,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
六、招标文件发放:
1、发放时间: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1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放地点: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A224室。
3、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7号楼)A2楼。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8日 上午9:00前
八、开标大会时间:2017年10月18日 上午9:00整
九、投标和开标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公共交易中心交易三厅
十、采购人:延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联系人 :宜先生 联系电话:13992160581
十一、集中采购机构: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文件联系人:刘先生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911-2162224 0911-2162254
保证金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911-2162253
开标现场、成交公告及合同编写联系人:李女士 周先生 高女士
联系电话: 0911-2162221
合同签订联系人:任女士 冯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0911-2162222 0911-2162252
邮 编:716000
附件:介绍信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9月27日
附件:
介 绍 信
兹介绍我单位 同志赴贵单位办理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请贵单位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单位承担。
领取人姓名:
领取人身份证号:
领取人联系电话:
领取人电子邮箱: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
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