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指挥信通设备及信息采集和制作设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26 16: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8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指挥信通设备及信息采集和制作设备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83120020108
项目联系人:王佳美
项目联系电话:0335-7995330
采购人: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18603351566
代理机构: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35-7995330
预算金额:59.97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0月18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9-2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0-1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青龙满族自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青龙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A包资质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二、投标人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国税税务登记证 、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行许可证原件;投标人需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建筑资质》证书原件;三、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在提交上述材料原件的基础上,需同时提供加盖红色公章的上述所有材料的A4纸复印件一份。B包资质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二、投标人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国税税务登记证 、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行许可证原件;三、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在提交上述材料原件的基础上,需同时提供加盖红色公章的上述所有材料的A4纸复印件一份。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本校目共分A、B两包,其中A包为指挥信通设备,预算金额为:259700元;B包为信息采集和制作设备,预算金额为340040元
备注:1、同一投标人同时投两个包的,投标文件需要单独制作;2、本项目采购编号为QLGP2017038;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名称:指挥信通设备及信息采集和制作设备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83120020108
项目联系人:王佳美
项目联系电话:0335-7995330
采购人: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18603351566
代理机构: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35-7995330
预算金额:59.97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0月18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9-2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0-1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青龙满族自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青龙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A包资质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二、投标人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国税税务登记证 、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行许可证原件;投标人需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建筑资质》证书原件;三、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在提交上述材料原件的基础上,需同时提供加盖红色公章的上述所有材料的A4纸复印件一份。B包资质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二、投标人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国税税务登记证 、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行许可证原件;三、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在提交上述材料原件的基础上,需同时提供加盖红色公章的上述所有材料的A4纸复印件一份。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本校目共分A、B两包,其中A包为指挥信通设备,预算金额为:259700元;B包为信息采集和制作设备,预算金额为340040元
备注:1、同一投标人同时投两个包的,投标文件需要单独制作;2、本项目采购编号为QLGP2017038;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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