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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粮食局(商务局)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装饰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26 13: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长岭县粮食局(商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装饰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装饰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FZ-2017-29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8438898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岭县粮食局(商务局)

地址:长岭县粮食局(商务局)

联系方式:刘先生138438915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先生15843889833

代理机构地址: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FZ-2017-295

一、招标条件:
      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装饰工程采购项目已由长岭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采购人为长岭县粮食局(商务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装饰工程采购项目;

2.2建设规模:装饰工程、电器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2.3采购预算额:192.154131万元,已全部落实。

2.2 建设地点:长岭县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

2.3 计划工期: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2月10日;

2.4 质量标准:合格。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单位需持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每天上午9 时00分至11 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到长岭县长岭镇教育局家属楼下招标公司办事处,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 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的截图、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中海国际社区A座1515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岭县粮食局(商务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43891550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584388983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单位需持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2.15413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中海国际社区A座1515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长春市南关区中海国际社区A座1515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0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中海国际社区A座151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装饰工程采购项目已由长岭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采购人为长岭县粮食局(商务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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