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公安局技术室、派出所装备配备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沂南县公安局技术室、派出所装备配备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沂南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现场勘查取证装备等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承担该项目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1.1招标人名称:沂南县公安局
1.2地址:沂南县振兴路18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
2.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联 系 人:张女士
2.3 地址:沂南县政务大厅二楼201室
2.4联系电话:18660950185
三、项目说明
3.1项目名称:沂南县公安局技术室、派出所装备配备设备项目公开招标
3.2项目编号:YNZFCG-2017-120
3.3项目内容及要求:A包:现场勘查取证装备设备一宗;B包:专业单反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设备一宗;C包:勘查车2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4.2属合法制造或销售单位,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
4.3 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
4.4向代理采购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4.5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4.6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4.7遵守和符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17年09月25日至2017年09月29日。(每日8:30至11:30-14:30至17:00)
5.2地点:沂南县政务大厅二楼201室(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投标报名。
5.3售价:150元/包,售后不退。
5.4报名时需要递交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保证金收据(原件查验)。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南县公安局技术室、派出所装备配备设备项目采购投标申请人资格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邮箱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保证金
1、每个投标单位报名时须以公司基本账户向沂南县政府政务大厅交纳投标保证金:A包:30120.00元(叁万零壹佰贰拾元整);B包:10120.00元(壹万零壹佰贰拾元整);C包:1512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壹佰贰拾元整)。
(1)保证金账户名称:沂南县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南支行
账 号:81867 0101 421 0000 72
(2)未在沂南县政务大厅办理基本账户备案的投标人需携带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沂南县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206室审核、备案。
七、递交投标文件
7.1时间:见招标文件
7.2地点:沂南县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截止
8.1时间:见招标文件
九、开标
9.1时间:见招标文件
9.2地点:沂南县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
2017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