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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综合保税区标准化厂房项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及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26 09: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营综合保税区标准化厂房项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及监理

招标公告

东港建招公字【2017】19号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

项目名称:东营综合保税区标准化厂房项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及监理

项目编号:DYPEDZ2017-128#

项目地点:东营港海港北路北侧,东港综合保税区E二号路西侧。

项目概况:东营综合保税区标准化厂房项目,占地约40000㎡,建设内容为1#、2#标准化厂房及室外配套工程。

1#标准化厂房工程概况:本工程地上建筑面积9836㎡,其中厂房面积约8716㎡,办公区1120㎡;厂房东西长129米,南北长72米;厂房地上1层,高13.63m,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办公区2层,高8.55m,框架结构。

2#标准化厂房工程概况:本工程地上建筑面积13248㎡,其中厂房11606㎡,办公区1642㎡;厂房东西长129米,南北长96米;厂房地上1层,高13.63m,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办公区2层,高8.55m,框架结构。

室外配套工程概况:包括室外场地地面硬化、厂区道路室外景观及地下管道施工等工程。

本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计划投资约7200万元,监理计划投资约170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

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范围: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后续服务内容。

监理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

1.参与设计施工一体化投标的企业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所报施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业绩。

2、参与设计施工一体化投标的企业拟投报建造师(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最低要求:2014年9月1日(含)(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所报建造师(项目经理)完成的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钢结构主体工程且单跨跨度不小于24米(含)。

★注:投标企业拟投报建造师(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信部分。

3、参与工程监理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所报监理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业绩。

4、参与监理投标的企业拟投报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最低要求:2014年9月1日(含)(以签订的合同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所报项目总监完成的一项建筑面积20000㎡(含)以上的钢结构主体工程且单跨跨度不小于24米(含)。

★注:投标企业拟投报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参与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投标企业所报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高级技术职称(建筑专业);拟投报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建筑专业);所报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2.参与监理投标的企业所报拟投标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指定牵头人并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

五、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在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现场报名不成功者,网上报名无效。)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已报名项目设计负责人、建造师(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不允许更换。投标人所报项目部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中任职,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投标人所报建造师(项目经理)有正在建设的工程或者有中标工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但被更换后不足6个月的不允许投报本项目,建造师(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但已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且已超过6个月的,须在开标现场提供能体现已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变更内容的原中标通知书原件(原中标通知书原件密封在“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密封袋中)。开标后,若发现中标企业所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的,之后再提供的变更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弄虚作假处理。

投标人所报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但已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须在开标现场提供能体现已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变更内容的原中标通知书原件(原中标通知书原件密封在“资信证明”密封袋中)。开标后,若发现中标企业所报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的,之后再提供的变更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弄虚作假处理。

2.参与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的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印制二维码标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所报的项目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高级技术职称证、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拟投标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东营港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投标人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证明资料(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截图的打印页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网上报名打印凭证、联合体协议(如为联合体)】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

3.参与监理的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投标人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证明资料(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截图的打印页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网上报名打印凭证】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请于2017年9月26日至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到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未按要求及时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监督机构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019611

十、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

联 系 人: 张女士    0546-809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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