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汇智协同创新谷规划及展览馆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新交GCZB-2017-009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汇智协同创新谷规划及展览馆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乡汇智协同创新谷规划及展览馆设计项目
2.2 项目编号:新交GCZB-2017-0093
2.3 建设地点: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2.4 建设规模:汇智协同创新谷建设规模482.18公顷。展览馆3000㎡。
2.5 计划工期:在30日历天内提交战略发展报告及规划设计成果。13日历天内提交展览馆全套设计图纸。
2.6 招标范围:汇智协同创新谷建设规模482.18公顷,其中起步区“124.03公顷,完成到城市设计深度(修建性详细规划);拓展区214.28公顷,完成到总规深度(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区143.87公顷,完成到空间规划深度(分区规划);出具汇智协同创新谷发展规划报告,完成规划范围为区域内地块的规划设计,及3000㎡的展览馆施工图设计(详见招标文件)。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发展规划报告符合新乡特色具有前瞻性,可实施性。规划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标准的规定,详见技术要求,规划设计深度应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筑设计成果符合建筑设计规范,设计成果确保满足业主使用要求并确保通过各相关部门评审。
2.9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作废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投标人拟派总设计师(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城市规划师,具有专业职称,必须在投标申请人单位注册;总设计师(设计项目负责人)、主要设计人员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随意更换。
3.4投标人业绩:企业自2012年1月1日起至少承担过3个类似城市规划设计类似业绩。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条件良好,2014年至今未发生诉讼及仲裁、企业不良行为、合同违约情况;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后并取得CA数字证书才能参与本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版网站首页面《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须知》)。
4.2投标单位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交易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http://www.xxggzy.cn)点击首页面“新版网站入口”,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4.3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9月26日08:00至2017年9月30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招标文件由网上下载获取。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9月26日8:00至2017年9月30日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标段(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3 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300.0元/份,售后不退。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0日 09时0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七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 0373-3686896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联系人:马先生、郜先生
电话: 0371-61171978、0373-6378465
监督部门: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0373-3686158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