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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荆门爱飞客配套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25 18: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湖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荆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荆门爱飞客配套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荆门爱飞客配套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HBTZ2017-G-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39729095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荆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

地址:长宁大道52号

联系方式:李经理,139729095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肖云,13477585986

代理机构地址: 荆门市漳河新区象山大道38号万达广场B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湖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荆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的委托,拟就荆门爱飞客配套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HBTZ2017-G-01

  二、 招标项目名称:荆门爱飞客配套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 招标内容:爱飞客大道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技术参数、规格要求详见采购清单。

四、质保期:壹年。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安装工作。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环保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的组织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项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环保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污水处理设备的唯一授权书;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证书;

5、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

6、提供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六、投标事项:

1、招标文件的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 (法定节假日及法定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在湖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塔影路20号,四干渠管理处院内)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2、供应商报名须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须带齐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本公告“第六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分别提供的所有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环保工程专项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3)近两年内(2015年7月-2017年7月),任何三个月纳税(增值税)证明;

  (4)2017年4月、5月、6月社保证明;

  (5)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检察院开具的企业近3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间;

  (6)近三年内(2014年7月--2017年7月)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

(7)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8)设备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认证证书,业绩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查验完后退还,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3、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上午9:00时投标截止并开标,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荆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会议室(长宁大道52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荆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

地址:长宁大道52号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3972909558

  招标机构:湖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云

  联系电话:13477585986

                                                              2017年9月2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环保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的组织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项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环保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污水处理设备的唯一授权书;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证书;5、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6、提供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8:00 至 2017年09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湖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塔影路20号,四干渠管理处院内)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荆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会议室(长宁大道52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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