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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勘察和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25 18: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勘察和设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河南省信阳强制隔离戒毒所,资金来源为基建专项资金。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查、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信阳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勘察和设计项目
2.2项目编号: 信财公开招标[2017]127号
2.3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107国道路西浉河区五星街道办事处七里棚村和东双河村镇彭洼村交界处。根据《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标准》(建标170-2014),该项目总建设面积26080平方米,主要建设戒毒人员用房13944平方米,警察用房4528平方米、业务用房6648平方米和附属用房960平方米。项目预算总投资为8867.2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基建专项资金。
2.4招标范围:信阳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勘察报告、总平面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含总平面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内容]。
2.5 建设地点:107国道路西浉河区五星街道办事处七里棚村和东双河村镇彭洼村交界处。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工期: 30 日历天,该项目设计服务延伸至工程施工结束。
2.8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相关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2015和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投标单位报名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26 日至2017年 9 月 30 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0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3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的委托人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③资质证书;④近2014 年至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近三个月社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⑤负责人资格证书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⑦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备注: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时,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及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 年 10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具体缴纳金额及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信阳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6-6280255
地 址:信阳市南湾管理区二号桥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188395158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二十六街交叉口
监督机构: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监督电话:0376-669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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