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人民法院机房信息化建设及人民法庭科技法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临沂天达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邑县人民法院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就平邑县人民法院机房信息化建设及人民法庭科技法庭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有能力承担该项目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邑县人民法院机房信息化建设及人民法庭科技法庭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PY2017CG155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包号 | 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机房信息化建设及人民法庭科技法庭建设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为实现科技法庭庭审主机的互联互通,投标人须提供在同类科技法庭项目中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科技法庭对接测试证明(与其他系统对接测试证明无效)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5、案件语音系统必须实现与平邑县人民法院现有审判业务管理系统无缝对接证明(提供原厂出具的软硬件对接证明原件); 6、提供庭审主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质保函原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 195万元 |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
2、地点: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东北角,冠鲁商务中心)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方式: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案件语音系统必须实现与法院现有审判业务管理系统无缝对接(提供原厂出具的软硬件对接证明原件);科技法庭对接测试证明原件;设备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质保函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现场到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临沂天达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处报名。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留存,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另注; 银行开户许可证需单独另复印一张)
4、售价:150元/包,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
1、时间:2017年10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东北角,冠鲁商务中心)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七、投标保证金缴费方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方式),电汇或网银转账时必须在汇款附言或汇款用途中写明采购项目编号;
帐 户: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5-89110104002461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邑县支行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平邑县人民法院
地址:临沂市平邑县西环一路西50米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0539-4292011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临沂天达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京路与沭河路交汇京韵园A3#-3-501室
联系人:杨工 、孙工 联系电话: 15553991703/0539-8291008/13181237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