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川市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公司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受铜川市王益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公司
二、采购项目编号: 0658-1700SZTCC110
三、采购人名称:铜川市王益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铜川市王益区柳堤路9号
联系方式:0919-2161123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612室
联系方式:029-89525360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对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提供全过程项目管理
项目用途:为采购人提供全过程项目管理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费率为项目总概算的2.8%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3、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或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5、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并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2014年1月1日至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被介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488号)及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 5: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612室。
3、文件售价:伍佰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文件不邮购。
九、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17年10月17日下午1:30-2: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612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612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徐女士
联系方式:029-89525360-807;传真:029-89525360-816
邮 箱: sxhx0509@163.com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劳动路支行
账 号:61001740015052522946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