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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八十一中学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7-09-25 16: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7-128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第八十一中学委托,就郑州市第八十一中学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第八十一中学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项目

采购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7-128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内容:理化生实验室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采购预算:约100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9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925-20179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资料: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三证合一可不提供)、20152016年度财务报告、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应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交纳证明原件(需提供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明细)、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要的其他资料;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散页无效)到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审查备案。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500/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101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青年路玉凤路交叉口米升龙环球大厦C131306室)

其他有关事项:无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101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青年路玉凤路交叉口米升龙环球大厦C131306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第八十一中学

联系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762108

招标代理: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代先生、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17392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玉凤路交叉口升龙环球大厦C131305

八、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等媒介上同时发布。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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