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北师范大学团委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改造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北师范大学团委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改造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北师范大学团委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改造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72408GC0431-007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若冰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8888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
联系方式:于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若冰0431-8788882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编号:ZZ72408GC0431-0074
一.招标条件
“东北师范大学团委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改造装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团委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改造装修工程;
2.2 招标范围:墙面粉刷、塑胶地板铺装、瓷砖粘贴、吊棚、地面防水、隔墙砌筑、墙体拆除、电气改造、散热器更换、洁具更换、上下水改造、通风系统、垃圾倒运外运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招标规模:299.7824万元,其中暂列金额23.0万元,列入投标报价;
2.4 工程建设地点:东北师大本部校区(人民大街5268号);
2.5计划工期:(2017年10月20日—12月31日),共71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甲方将按照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吉建招【2015】4号、6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拒绝已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提供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7提供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2017年至今的社保证明,且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全程不得更换。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9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10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个别涉及我校刑事案件投标人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09 月25 日至 2017 年 09月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_11:00 时,下午_14:00 时至 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许可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6日13:30时,地点为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页》、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北师范大学
联 系 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咨询:王老师
联系电话:13019100582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 位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联 系 人:王若冰
电 话:0431-87888828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吉建招【2015】4号、6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3.3拒绝已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5提供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3.7提供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2017年至今的社保证明,且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全程不得更换。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9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3.10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个别涉及我校刑事案件投标人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9.782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5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本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招标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