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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司法厅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25 11: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受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夏司法厅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夏司法厅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SXWLJJ-NX2017-ZC-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锁明

项目联系电话:0951-411174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南大街35号

联系方式:程锁明0951-411174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扬

代理机构地址: 0951-5615599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宁夏司法厅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受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的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对宁夏司法厅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的招标事宜,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资质能力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 招标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2017NCZ002716W

   采购项目编号:SXWLJJ-NX2017-ZC-015

3.采购项目及概况

3.1招标内容:档案数字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2标段划分:整个项目为一个标段。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

4.3、具有履行合同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及并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

4.5、具有档案数字化加工必要的专业技术和相应的软硬件设备,并确保有稳定专业的档案扫描数字化加工服务队伍;

4.6、营业执照中许可的经营范围中必须有数字化或档案扫描业务;

4.7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外地企业需提供甲级资质和自治区保密局备案证明

4.8、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5日起至2017年929日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5.3.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951-3915750、3915751、15109601637,办理地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四楼大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
  5.4.投标人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人QQ交流群:331010760进行咨询。

   5.5招标文件售价: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6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年 1016下午15时0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京中路汽车大世界对面)。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zfcg.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南大街35号

   联系人:程锁明                           

   电  话:0951-4111749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71号

   联系人:马扬

   电 话:13079588488

 

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2017年9月2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2、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4.3、具有履行合同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4、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及并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4.5、具有档案数字化加工必要的专业技术和相应的软硬件设备,并确保有稳定专业的档案扫描数字化加工服务队伍;4.6、营业执照中许可的经营范围中必须有数字化或档案扫描业务;4.7、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外地企业需提供甲级资质和自治区保密局备案证明;4.8、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0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5日 11:24 至 2017年09月29日 11:24(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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