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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中心幼儿园幼儿园食堂食品采购(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25 11: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中心幼儿园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幼儿园食堂食品采购(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幼儿园食堂食品采购(第二次)

项目编号:ZHZDF-GK2017-B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明敏

项目联系电话:0756-630044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中心幼儿园

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南港二街1号

联系方式:陈群英 138230019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卢明敏 0756-6300440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中心幼儿园(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幼儿园食堂食品采购(第二次)(招标编号:ZHZDF-GK2017-B30;采购申请计划编号:P-20170829-003040)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服务期

  1. 项目名称:幼儿园食堂食品采购(第二次)
  2. 项目内容及数量:食堂食品采购一项;(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00),该预算总价为服务期限内参考采购总价,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投标报价采用报结算率的方式进行,结算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100%,否则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9 25 日~ 9 29 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标书用);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  10 25 日     14:30-15: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 10 25 日    15:0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号开标室转号评标室。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监管部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中心幼儿园

联系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南港二街1号

联系人:陈群英             联系电话:1382300192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联系人:卢明敏

联系电话:0756-6300440    传真:0756-2213166

  3、高栏港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人姓名:王先生

  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人电话:0756-7718582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 珠海华润银行碧涛支行

户    名: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0018712729012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中心幼儿园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5日 08:30 至 2017年09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5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5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二 号开标室转 六 号评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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