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第十三中学分校橡胶隔震支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25 11: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橡胶隔震支座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93600070011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231668
采购人:河北省邯郸市第十三中学
采购人地址:峰峰矿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5193110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6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231668
预算金额:1092.262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0月16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9-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9-2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与本次招标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所采购设备提供供货(如相关的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保障、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以优先接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为准,不再接受其他制造商或代理商报名。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按报名先后顺序只接收第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3.3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3.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具有近三年内(2014、2015、2016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3.4授权代理人须是本企业员工,以近半年的社保为准。3.5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3.7采购人要求的其他事项(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采购数量:603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若为代理商需提供授权厂家的授权函并附带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3、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4、企业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许可证、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近三年内(2014、2015、2016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厂家的以上资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检察机关无行贿证明材料。7、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如有发现材料、数据不实,其投标无效。8、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项目名称:橡胶隔震支座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93600070011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231668
采购人:河北省邯郸市第十三中学
采购人地址:峰峰矿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5193110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6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231668
预算金额:1092.262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0月16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9-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9-2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与本次招标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所采购设备提供供货(如相关的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保障、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以优先接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为准,不再接受其他制造商或代理商报名。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按报名先后顺序只接收第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3.3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3.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具有近三年内(2014、2015、2016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3.4授权代理人须是本企业员工,以近半年的社保为准。3.5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3.7采购人要求的其他事项(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采购数量:603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若为代理商需提供授权厂家的授权函并附带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3、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4、企业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许可证、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近三年内(2014、2015、2016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厂家的以上资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检察机关无行贿证明材料。7、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如有发现材料、数据不实,其投标无效。8、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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