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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政府宾馆 (响铃宾馆)公主岭市政府宾馆音响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25 11: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中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公主岭市政府宾馆 (响铃宾馆)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主岭市政府宾馆音响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公主岭市政府宾馆音响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JLZXZB201709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4--65305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公主岭市政府宾馆 (响铃宾馆)

地址:公主岭市公主大街88号

联系方式:栾工 0434--65305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0431-81870400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朝阳区红旗街万达广场3号楼2单元7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ZXZB20170923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中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公主岭市政府宾馆委托,对招标项目编号为:JLZXZB20170923的公主岭市政府宾馆音响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公主岭市政府宾馆音响设备采购

招标范围:音响设备采购及安装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公主岭市公主大街88号公主岭政府宾馆  (响铃宾馆) 

2.3 交货日期:签订合同后7日内

2.4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规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必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所投货物必须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3.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5、2016年)政府采购中无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6 财务要求及信誉要求良好证明文件;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5:30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文件需出具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中轩工程咨询公司(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万达广场3栋2单元703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7 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吉林省中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主岭市政府宾馆  (响铃宾馆)

地  址:公主岭市公主大街88号

联系人:栾工

电  话:0434--65305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朝阳区红旗街万达广场3号楼2单元703室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0431-818704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 投标单位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必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所投货物必须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3.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5、2016年)政府采购中无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6 财务要求及信誉要求良好证明文件;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5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29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中轩工程咨询公司(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万达广场3栋2单元703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5:30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文件需出具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中轩工程咨询公司(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万达广场3栋2单元703室)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中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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