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项目名称:防汛应急储备物资采购公告
- 2、项目编号:JCF-2017-130号
- 3、项目序列号:130号
- 4、项目联系人:刘莉
- 5、项目联系电话:13984560570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防汛应急储备物资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1,215,200元
-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
-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如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上企业成立日期是在2016年12月31日以前的,须提供企业自行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打印的2017年已参加年报的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印章)或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2016年已年报的证明。(2)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附注)原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原件。(3)2017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原件(凭证或回单须标明有本款要求的税种方为有效)。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原件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加盖投标人印章)。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4)2017年1月以来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回单原件(回单须标明缴存款项来源为社会保险方为有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2、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涉水卫生许可批件原件;3、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4、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招标会议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购买文件时提交上述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后才能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 - (2)特殊资格要求
/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09-25 09:00:00至2017-10-09 17:3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州省金沙县鼓场街道中心菜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纸质文档或PDF版文件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7-10-23 15:0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10-23 15:00:00
- 12、开标地点:贵州省金沙县鼓场街道中心菜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2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7-09-25 09:00:00至2017-10-23 12:0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金沙县政务服务中心
-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金沙县支行
- 帐 号:2406 0750 2900 0089 316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金沙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   联系地址:金沙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   项目联系人: 刘莉
-   联系电话: 13984560570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金沙县开明同心城一单元11楼2号
-   项目联系人: 胡建
-   联系电话: 0857-7400400 187886088997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