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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训厂房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25 08: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训厂房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训厂房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JT-09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洋

项目联系电话:131344749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联系方式:赵先生0431-821901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翟洋1313447491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泰来街152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训厂房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T-09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训厂房建设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训厂房建设工程

2.2 招标规模: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训厂房建设工程包括机加车间工程、汽修间工程和附属工程。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2.6 计划开竣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2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07月15日;

工期共263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年-2016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否则按废标处理。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无在建工程。

3.3 投标单位拟派往本项目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开户名称及社保号,且为唯一社保,并保证内容真实性,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投标人未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内,且成立至今信誉良好,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严重工程质量问题。

3.10 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11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5日至2017年0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 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

5.投标人社保开户单位名称、社保号码、唯一社保承诺书、企业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

6.近三年(2014年-2016年)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7.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8.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经理近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所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9项承诺书;

10.外省企业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执行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11.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被授权人须由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担任,且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应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2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套,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0元/套,退还时无息返还押金。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8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年-2016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否则按废标处理。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无在建工程。3.3 投标单位拟派往本项目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开户名称及社保号,且为唯一社保,并保证内容真实性,否则按废标处理。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 投标人未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内,且成立至今信誉良好,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严重工程质量问题。3.10 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11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5日 08:30 至 2017年09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5日至2017年0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9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下午14:00时,开标地点为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叁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431-8219010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泰来街1528号

联系人:翟洋

电  话:1313447491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训厂房建设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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