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双塔中心小学、第二第三中心小学自行车棚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25 10: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鸡泽县双塔中心小学、第二、第三中心小学自行车棚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93600160002
项目联系人:郝丹丹
项目联系电话:15324010067
采购人:鸡泽县双塔中心校
采购人地址:鸡泽县双塔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13731041778
代理机构:邯郸达川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人民路3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24010067
预算金额:44.42151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0月16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9-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9-2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邯郸达川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鸡泽县行政服务大厅3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4、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5、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六个月(2017年3月至8月)的完税凭证,如公司为成立不足六个月的,只需提供成立后可提供的完税凭证即可); 7、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购买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及近六个月(2017年3月至8月)的养老保险证明;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购买文件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对于未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技术要求:1、质量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要求标准;2、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开标时,投标人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从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开具且出具日期须在公告开始时间之后),查询期限为10年(企业注册不足10年的,自企业注册之日起开始查询),并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投标无效。
项目名称:鸡泽县双塔中心小学、第二、第三中心小学自行车棚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93600160002
项目联系人:郝丹丹
项目联系电话:15324010067
采购人:鸡泽县双塔中心校
采购人地址:鸡泽县双塔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13731041778
代理机构:邯郸达川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人民路3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24010067
预算金额:44.42151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0月16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9-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9-2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邯郸达川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鸡泽县行政服务大厅3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4、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5、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六个月(2017年3月至8月)的完税凭证,如公司为成立不足六个月的,只需提供成立后可提供的完税凭证即可); 7、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购买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及近六个月(2017年3月至8月)的养老保险证明;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购买文件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对于未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技术要求:1、质量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要求标准;2、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开标时,投标人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从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开具且出具日期须在公告开始时间之后),查询期限为10年(企业注册不足10年的,自企业注册之日起开始查询),并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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