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宁市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服务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采购。云南加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安宁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安宁市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宁市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服务采购项目
2.2服务地点:安宁市人民法院
2.3采购预算:250万元。
2.4招标范围:档案扫描上传归档、案件信息补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2.5服务质量: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符合国家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和整洁、清晰;符合云南省地方标准DB53/T 214-2007《文书档案目录数据库结构与交换格式》;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工作通知中的各项标准与要求.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服务需求项目清单内的全部工作完成为止;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云南省档案局和云南省国家保密局联合颁发的《云南省档案数字化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服务招标中同时投标;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档案知识培训证书;
3.5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2014年~至今)应具有2个及其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相关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类似业绩是档案扫描归档相关工作);
3.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并提供2014年至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过的企业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3.7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申请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9中标投标人应按《关于印发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10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_2017年__09_月__22日至_2017年__09_月_25__日__17_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_年10__月20_日_09__时_30__分。
5.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安宁市宁湖综合办公楼三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信息公开网、安宁市人民政府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昆明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名称:安宁市人民法院
地址: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
联系人:薛先生
电话: 1388864613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加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宁市东湖第一城C栋写字楼6楼0612号
联 系 人:李祖学
联系电话:13529218068